欢迎光临山东求是和信律师事务所!今天是:
博客 微信公众号

部分业主反悔导致住建部门暂缓审批装电梯,住建部门有错吗?

来源:求是和信网      日期:2023-07-05 14:55      发布人:qshx      浏览量: 1020

一、案情简介

2020年9月,某小区2号楼1单元业主申请加装电梯,街办和社区多次组织业主对安装电梯及补偿方案等事宜进行协商,最终该单元同意加装电梯的业主数量均达到了法律法规要求,街办对此进行了证明。后期由于部分同意加装电梯的业主反悔并向街办和住建部门提交了书面说明,住建部门决定暂缓审批业主加装电梯的申请,业主因而起诉住建部门不履行法定职责,并要求住建部门对加装申请进行审批备案。

业主主张,根据《潍坊市中心城区既有多层住宅增设电梯管理办法(潍政办发〔2020〕5号)》,未规定住建部门具有对三分之二以上业主是否同意增设电梯进行审查的职权;住建部门应只对业主提交文件是否符合施工的实质性要求进行审查备案,而业主实质上扩大了审查的范围,属违法行为。

二、裁判结果

驳回业主的诉讼请求。

三、案例评析

本案中,申请加装电梯的业主人数在街办的组织、协调阶段和规划部门的审批阶段是符合法律要求的,但在住建部门的审批备案阶段因部分业主反悔导致申请业主人数不再符合法律规定。法院认为,即使街办和规划部门已经基于此前符合法定比例要求的业主申请作出了证明和备案,但住建部门作为负责电梯安装、使用安全监督管理的部门,在明知涉案单元不同意加装电梯的户数为5户,同意增设电梯户数未达到三分之二的法定要求的情况下,根据明确的事实和法律依据,决定暂缓办理涉案单元的增设电梯施工审查并将理由告知原告,认定事实清楚,证据充分。业主可以通过民事诉讼,追究反悔业主的违约责任,或是在达成一致意见之后,另行申请加装电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