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文读懂涉外诉讼中的公证认证
来源:求是和信网 日期:2023-07-05 14:19 发布人:qshx 浏览量: 1225案情简介
案例一 当事人某香港公司与某英属维尔京群岛公司(即“BVI公司”)及几家中国境内公司因股权纠纷一案而在国内进行诉讼。承办律师接受委托后,引导当事人就本案积极办理公证认证相关手续,及时参与中国法院诉讼,案件顺利办理中。
案例二 美国公司与某山东公司于2019年末签订买卖合同。合同约定美国公司向山东公司出售轮机设备,山东公司向美国公司分期支付相应款项。但是,当山东公司收到全部货物后,始终未按合同约定支付剩余款项。美国公司与山东公司多次书面沟通无果,故拟通过诉讼方式追回剩余货款。
案例评析
随着全球经济一体化进程的加快,伴随着高水平对外开放的持续推进,外国民事主体在华所涉民商事诉讼越来越多,人民法院审理的涉外民商事案件快速攀升。
根据《民事诉讼法》的相关规定,外国人、无国籍人、外国企业和组织在人民法院起诉、应诉,需依照相应的程序办理公证认证手续。境外民事主体在华诉讼中如何有效办理公证认证相关手续,参与中国法院诉讼,主要途径如下:
常见的国际认证方式包括领事认证和海牙认证。针对境外民事主体在诉讼案件中授权委托手续的办理,则主要通过以下几种方式:1. 公证和认证,2.使领馆证明。
以美国公证认证程序为例,根据中国驻美大使馆和国内的要求需经三级认证:美国县认证、州认证和联邦认证,经过州/县/联邦政府认证的文件,当事人需要根据中国驻美国使领馆的领区划分,递交对应使领馆进行领事认证。中国驻当地使领馆盖章认证之后,传给当事人,国内诉讼还需将认证资料翻译为中文方可在国内诉讼使用(在使领馆认证前建议先致电中国使领馆根据认证内容确定美国当地认证所需的权限机关)。
以涉港澳民商事案件的公证认证为例,涉港、澳地区的诉讼材料适用委托公证人制度和证书转递制度。从1981年开始,司法部考核部分香港律师作为委托公证人,负责出具有关公证文书,相关公证文书需经中国法律服务(香港)有限公司加章转递才能发往内地使用。
律师说法
一、何为涉外民商事案件
根据《民事诉讼法》司法解释的相关规定,涉外案件的判断依据主要为当事人是否境外主体、当事人经常居所地是否在境外、争议标的物是否在境外以及产生、变更或者消灭民事关系的法律事实是否发生在境外。满足前述任一条件,则为涉外案件。
二、涉外、涉港澳民商事案件公证认证的法律依据
《民事诉讼法》、《民事诉讼法》司法解释及2020年5月1日施行的《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对需经公证认证的资料做出了详细规定,资料类型大致可分为以下三类:(一)主体材料(二)授权材料;(三)域外证据。
三、涉外、涉港澳民商事案件授权资料无需公证认证的特殊情形。
随着各国之间交流的不断增强,不同国家国民间的来往也愈加密切,并非所有涉案案件均一刀切地要求办理公证认证手续。《民诉法》司法解释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为跨境诉讼当事人提供网上立案服务的若干规定》对于涉外案件公证认证的特殊情形做出了规定。在满足特定情形下的涉外民事主体可以通过法官见证及中国公证机构公证的方式办理相关授权委托手续。
同时,为全面推进人民法院一站式多元解纷和诉讼服务体系建设,增强人民法院服务跨境诉讼当事人的能力水平,支持营造国际一流营商环境,最高人民法院发布了《关于为跨境诉讼当事人提供网上立案服务的若干规定》,跨境诉讼当事人可以通过中国移动微法院微信小程序或者电脑端进行实名注册并完成身份验证,通过身份验证的跨境诉讼当事人委托我国内地律师代理诉讼,可以向受诉法院申请线上视频见证。法官通过视频确认委托行为的真实性。在法官视频见证下,跨境诉讼当事人、受委托律师签署有关委托代理文件,无需再办理公证、认证、转递等手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