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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事诉讼法修正草案提请审议 犯罪嫌疑人认罪认罚可不起诉

来源:求是和信网      日期:2018-04-25 14:59      发布人:qshx      浏览量: 572
刑事诉讼法修正草案提请审议 犯罪嫌疑人认罪认罚可不起诉
 
来源:法制晚报   
   4月25日上午,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次会议在北京人民大会堂开幕,《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修正草案)》提请审议。草案共24条,新增刑事缺席审判制度、速裁程序,完善了刑事案件认罪认罚制度等。
 
  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提出,完善刑事诉讼中认罪认罚从宽制度。2014年6月,全国人大常委会作出授权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在部分地区开展刑事案件速裁程序试点工作的决定。2016年9月,又作出关于授权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在部分地区开展刑事案件认罪认罚从宽制度试点工作的决定,速裁程序试点纳入新的试点继续进行。认罪认罚从宽制度试点工作将于2018年11月期满。
 
  因此,在总结试点工作后,修正案草案规定,犯罪嫌疑人自愿认罪的应当记录在案,随案移送,并在起诉意见书中写明有关情况。
 
  人民检察院审查案件,应当讯问犯罪嫌疑人,告知其享有的诉讼权利和认罪认罚可能导致的法律后果。
 
  此外,修正案草案第一百七十四条规定,犯罪嫌疑人自愿认罪,同意量刑建议和程序适用的,应当在辩护人在场的情况下签署认罪认罚具结书。犯罪嫌疑人是盲、聋、哑人,或者是尚未完全丧失辨认或者控制自己行为能力的精神病人的,未成年犯罪嫌疑人的法定代理人、辩护人对未成年人认罪认罚有异议的犯罪嫌疑人不需要签署认罪认罚具结书。
 
  修正案草案特别规定,犯罪嫌疑人自愿如实供述涉嫌犯罪的事实,有重大立功或者案件涉及国家重大利益的,经最高人民检察院核准,人民检察院可以作出不起诉决定,也可以对涉嫌数罪中的一项或者多项不起诉,公安机关可以撤销案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