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求是和信30年丨马东宁:雄关漫道真如铁 而今迈步从头越——我与求是和信三十年

来源:求是和信网      日期:2024-01-03 09:13      发布人:qshx      浏览量: 3192

1979年恢复律师制度后,我市于1980年7月始相继建立了律师工作机构——法律顾问处(1991年改称律师事务所),到1992年全市共有律师事务所13家,其中潍坊市律师事务所隶属于市司法局,为副县级事业单位,其他律师事务所分别隶属于各县市区司法局,为副科级事业单位。1992年10月,根据邓小平南巡讲话精神,省司法厅下发了《关于律师工作改革意见(试行)》,提出了进行非国办的合作制律师事务所试点工作的要求,拉开了我省律师体制改革的帷幕,律师事业也从此伴随着中国法治建设的发展走上了快车道。求是和信在这一时代背景下诞生,更是得益于中国法治的进步而不断发展壮大,求是和信是中国律师业发展与进步的小小的缩影,我有幸作为求是和信的创始人之一见证了这一伟大的过程。


成立


我1991年7月从华东政法学院毕业分配至潍坊市法律顾问处,1992年3月因工作需要被调到市司法局政工科工作,同年参加律师资格考试取得律师资格。1992年年底的一天,当时在市律师事务所任科长的吴爱华、高玉玲两位律师找到我,问我是否愿意从司法局出来共同创办一家合作制律师事务所。虽然我知道参加创办合作制律师事务所意味着要辞去公职,但因为我大学毕业时的志向就是做一名律师,所以没有犹豫地就答应了。经过与吴爱华、高玉玲律师交流得知,他们已经与王玉亮(时为潍坊市外经公司总法律顾问)、张法科(时为潍坊市律师事务所律师)、李万兴(时为高新区律师事务所律师)等就创办合作制律师事务所筹划多日了。随后我也加入了这家律师事务所筹备工作。筹备中大家一致感觉到当时国办律师事务所的体制制约了律师事业的发展、不能很好地发挥律师的主观能动性。我们创办的这家所一定要破除这些弊病,不能把它作为挣钱的工具和谋生的手段,通过自己的努力为刚刚起步的中国法制做一点力所能及的贡献。这个所不再有国办所那种森严的等级,我们大家地位平等,民主协商、民主管理、相互理解与包容,真正实现按劳分配,共同发展。同时我们也充分估计到了未来的困难,在当时的环境下,非公有制经济还不发达,在人们的传统观念中对非国营的单位还有偏见,认为是没有正式工作是“个体户”,而且当时也没有社会保险,一旦辞职抛弃公职,就意味着退休、公费医疗都没有了,只能靠我们自己了。但这些困难并没有吓到我们,因为我们相信,中国法制建设的进程只会前进,不会倒退,律师会大有作为;我们相信,只要我们齐心协力,把律师事务所做大做强,把这一叶小舟做成航空母舰,同样可以抵御风险。

达成共识,是我们创业的第一步,随后便开始了正式的律师事务所报批工作。在当时合作制律师事务所是一个新生事物,吴爱华、高玉玲律师多次向市司法局领导汇报,市司法局领导听了汇报后对创办律师事务所给予了大力支持,并给予了先停薪留职的“优惠政策”。在市司法局领导的支持下,1993年4月16日我们终于拿到了山东省司法厅批准成立的红头文件,随后于5月8日在潍坊市政府第一招待所会议室举行了隆重的成立典礼,时任潍坊市政协主席刘玉兰、潍坊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王福金、潍坊市司法局局长张春玉等领导以及法院、检察院、企事业单位的负责人100余人出席了成立典礼。至此,潍坊市第一家非国办的律师事务所——合作制的潍坊市求是律师事务所正式成立了。


创业


求是律师事务所的成立在社会上特别是在司法系统产生了一定的轰动效应,受到了司法系统的关注。之所以受到关注,一方面合作制律师事务所是一个新生事物,在当时律师机构还是国办所一统天下、律师都是国家干部的情况下,特别是律师制度作为司法制度的一部分,很多人对此都不理解,甚至被看作是“异类”和“不安定分子”;另一方面大家又对这个新生事物未来的发展又十分关注,既有希望这个律师事务所能够给律师界带来新气象的,也有对此不看好的。面对社会的关注,更好地发挥合作制律师事务所的优势,促进律师事业的发展和国家法制建设的进程,以高效优质的法律服务回报关心支持我们的各级领导和委托人成为我们成立后面临的首要任务。

创办律师事务所需要租赁办公场所、需要购买办公家具、安装电话(这在当时也是一项不小的支出),这些都需要资金。我们这些人当时都比较年轻(平均年龄三十岁),工资收入比较低,个人没有什么积蓄,王玉亮律师争取到了他原工作单位潍坊市外经公司张磊总经理的支持,借给我们八千元作为开办资金,解决了我们的燃眉之急。为了节省开支,我们选择了较为房租较为便宜的南宫酒村二楼的一间不到五十平方米的房间作为我们的办公地点。就这样我们一边开展法律服务,一边用法律服务的收入偿还借款、增添办公设备、改善办公条件。在有了一定收入后,我们没有分配而是为了提高为当事人服务的效率,斥巨资购买了当时最先进的汉显的传呼机。一年后,我们又搬迁到条件相对较好的位于胜利街和平路口的果品宾馆办公,办公面积也扩大到100余平方米。随着业务的不断开展、人员数量的不断增加,为了进一步提升我们自己的层次,在1998年我们又迁入了当时潍坊市最高档的写字楼之一的齐力大厦,办公面积扩大到200多平方。

当时中国的法制建设刚刚处在起步阶段,律师制度恢复也只有十多年的时间,人民群众的法律意识还比较淡薄,很多人甚至对律师是做什么的都不清楚,人们对律师的认识还停留在律师是“替坏人说话”的层面。更何况在国营经济占绝对优势的年代,在人们的观念中国营的才是正规的、正宗的,对“律师个体户”人们还抱有歧视或怀疑的态度。律师事务所要想站稳脚跟,且不断发展,需要我们付出更多的艰辛和努力。我们确立了社会效益与经济效益并举,社会效益为重的原则。为了提高人们的法律意识,我们开展了各种形式的普法宣传活动。我们利用节假日的时间走上街头义务解答法律咨询、散发普法宣传材料。1993年夏天,我们与潍坊经济广播电台合办了“求是律师说法”栏目,义务宣讲法律知识,解答听众法律问题,潍坊的空中电波里第一次出现了律师的声音。无论寒冬还是酷暑,我们骑着自行车到各个企业举办法制讲座,宣传律师在企业经营中的作用。1997年春节,为了宣传法律,我们在市区胜利街悬挂过街宣传横幅,需要将每个横幅标语的两端分别挂在路两边的电线杆上,为了节省费用我们自己挂,为了不影响交通悬挂横幅只能在晚上进行,那天潍坊刚刚下过大雪,天冷、路滑没有挡住我们的热情,无论男女齐上阵,我们拖着借来的沉沉的竹梯和重重的“铁鞋”,沿胜利街从向阳路挂到鸢飞路,一帮文绉绉的青年冒着寒风不知道多少次在十几米高电线杆爬上爬下,一直挂到下半夜。我们很冷、很累,但很幸福。

业务是律师事务所发展的重点,也是关系到这家合作制律师能否站住脚、能否成功的关键。我们认识到业务发展靠的是服务质量和业务水平,只有用高质量的法律服务赢得委托人的信任、赢得社会的信任,我才能不断地发展。为此,我们确立了规范管理,以全方位、高质量的法律服务求生存、求发展的思路。我们知道“打铁还需自身硬”,规范管理才能健康发展,团队合作才能持久发展。为保证团队合作和服务质量,我们确立了业务合办制度、案件集体研究制度,为了提升自身的素质,我们确立了周六学习制度,这些制度建立为我们的今天奠定了基础, 三十年来这些制度我们一直在坚持执行。我们知道要想取得社会的信任还需要靠我们的真心付出努力,为了维护委托人的合法权益,我们不计报酬、不辞辛苦,长途汽车上、拥挤不堪的火车上到处都留下了求是律师的足迹。1994年,潍坊某国有公司付给辽宁一家企业690万元货款,但合同履行期限来临却一分钱的货都没有见到,而且对方已是负债累累,690万在当时已经是一个天文数字,如果追不回来将直接影响企业的生存。吴爱华律师抛下不满周岁的女儿三下大连,四十多天,货款终于全部追回。正是用这样的敬业精神,我们赢得了委托人以及法院、检察院系统的肯定,竖起了“请律师,到求是”好口碑。

我们站稳了脚跟,赢得了社会的认可。从1994年张长清律师加入合伙开始,不断地有新的成员加入求是律师的行列,通过七年的努力,求是律师的队伍在不断扩大,求是律师发展到20余人,无论是规模还是业绩,都迈入潍坊乃至山东律师行业的前列。


合并


事业的发展注定没有坦途。1995年,律师体制改革进一步深化,允许开办合伙制律师事务所。求是律师事务所又进一步转制为合伙制律师事务所,但转制就不能再继续“停薪留职”,而必须辞去公职,这期间部分创始人不得不因此而离开求是律师事务所。特别是在1999年底八九个骨干律师离开了求是律师事务所(1999年根据司法部统一要求,求是律师事务所更名为山东求是者律师事务所),使正在快速发展的求是律师事业受到了重创,我们的事业走入了低谷。1999年12月23日,求是者律师事务所召开合伙人会议,推选我担任主任。此时的求是所包括行政人员还有15名,这里面除了四名合伙人外,其余的都是执业3年以下的年轻律师或实习律师,如何尽快摆脱困境继续前行是摆在我们合伙人面前的首要问题。在这种情况下,我们没有气馁,我们坐下来,敞开心扉进行沟通和交流,总结这些年成功经验,分析失败的原因。我们看到律师事务所的发展必须坚持走规范化、专业化、规模化、团队化发展的道路。规模化不仅是实现专业化、规范化的基础,更是我们当初建所的理想,也只有规模化才能抵御律师事务所发展中的风险,不至于一个或几个人的离开而使律师事务所处于分崩离析的边缘。要实现合伙制律师事务所的规模化,合伙人队伍的扩大是基础,这就必须敞开合伙人的大门,以包容的心态广纳贤才。要实现规模化,合并是一条快速之路。正是基于这一认识,我们确立了通过合并迅速实现规模化、改革创新合伙人制度和内部管理制度,提升管理效率的思路。

为了寻求合并对象,2000年3月份的一天,我和张长清律师来到了奎文法院对面的山东信义和律师事务所。这家律师事务所也是合伙制律师事务所,此时有二十余人,在金融法律服务等领域有着较大的市场份额,在新华路南首购买了500多平方的办公楼,在当时潍坊律师界也比较有影响。这家所是由市司法局干部杨少敏、孙邦卿、万正杰于1995年4月辞职创办的,我们都一起共过事,其中杨少敏、万正杰还是我的大学校友,因此我们相互之间都比较了解。但因为大约在1998年,我们曾经谈到过两所合并的问题,忘记什么原因,谈了一次后就不了了之,所以还心有忐忑。到了所里后,所里正在会议室组织学习,杨少敏主任出来接待了我们。因为都比较熟悉,寒暄过后便直奔主题,说明了我们的来意,本来我们觉得可能还有费一番周折,但没有想到的是双方一拍即合,就合并当即达成了一致。此后,双方就合并后律师事务所的发展思路、合并的形式、合并后的名称及业务、财务管理、分配制度框架、办公地址、合并前各所财产的处理等问题进行了磋商,比较顺利达成了共识。

2000年4月22日双方合伙人举行了正式的联席会议,标志着两所合并的启动。这次会议通过了两所的合并方案、合并后律师事务所的合伙人等事宜。会议决定采用吸收合并的形式进行合并,即信义和所注销清算,其合伙人加入求是所,作为求是所的合伙人。同时为体现两所的合并之意,求是所变更名称。办公地址在信义和所在新华路南首的办公地址。合并后的合伙人除了原求是所的合伙人吴爱华、李万兴、张长清、马东宁以及信义和所的合伙人杨少敏、孙邦卿、高茂起外,合伙人还一致同意吸收了原求是所律师覃丽以及鲁英律师事务所张玉铭律师作为合并后律师事务所的合伙人。会议后,我们便转入了筹备阶段,4月底我与杨少敏到市司法局向李明忠局长汇报了我们合并的想法和律所今后发展的思路,恰好此间市司法局出台了《关于深化律师工作改革的意见》,这个《意见》中明确提出了要鼓励建设规模化律师事务所,我们的思路与这个文件的精神相一致,得到了李明忠局长的肯定和支持。我们便开始了合并的正式筹备工作,一方面按照律师事务所管理规定申请对合并后的律所名称进行检索、报批等手续;另一方面两所律师开始合并办公,对办公楼进行装修,按照两所合伙人的共识起草合伙协议和合并后律所的章程以及相关管理制度等,其他筹备工作也顺利进行。2000年7月29日,两所合伙人召开第一次合伙人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合并后律师事务所的合伙协议、章程、业务管理制度、财务管理制度、工资制度等基本的管理制度,并按照章程的规定选举产生了第一届管理委员会、监督委员会、主任、副主任等管理机构,为律所的发展奠定了良好的基础。2000年9月底,经省司法厅核准,求是所的名称变更为山东求是和信律师事务所并颁发了合并后律师事务所执业许可证,这标志着两所的合并工作从法律手续上正式完成。2000年10月28日,山东求是和信律师事务所在潍坊海员培训中心举行了盛大的成立典礼,时任潍坊市委常委、政法委书记王治华和人大常委会副主任王福金、市政协副主席张文玉、市司法局局长李明忠等领导以及市中院、检察院、公安局和我所顾问单位的领导200余人出席了成立典礼。

这次两所合并,不仅是潍坊律师发展史上第一家实施整体合并的律师事务所,也是山东省第一家实施整体合并的律师事务所。合并后的律师事务所的律师吸引了部分其他所的律师加盟,如鸢都所的王克民、王宝华和刘振波律师、鲁英所的张玉铭律师。合并后的求是和信所总人数达到近50人,其中律师和实习律师人数40余人,一跃成为潍坊市规模最大的律师事务所,在全省名列前茅,实现了合并的规模效应。


发展


合并为求是和信律师事务所的发展带来了契机。合并不是目的,合并是为了发展,是事业发展的新起点。我们按照规模化、专业化、规范化的发展思路,加强律师事务所文化建设,建设积极向上的律师事务所文化,全面提升律师的政治和业务素质;科学设计内部治理结构,建立完善的内部经营管理机制,加强律师事务所和律师的执业管理,实现律师事务所管理的规范化;强化律师的专业学习,培养专家型律师,推动律师专业分工进程,逐步实现律师的专业化。为了保证广纳贤才,我们重新设计了合伙人体系,为每一名优秀律师成为合伙人畅通了渠道;为了保证这个所的健康发展,能够使每一名合伙人畅通地表达意见,实现民主管理,我们设立了合伙人会议、管理委员会、监督委员会,形成了议、决、行、监相互分离、相互制约的经营管理机制;为了实现长久发展,保持基业长青,解除合伙人的后顾之忧,我们建立了合伙人退休制度,设立了退休基金,我们重视培养年轻律师,舍得投入。我们坚持团队合作、专业化发展。求是和信律师事业进入向着我们梦想前进的健康、持续、快速发展的轨道。

合并后的二十三年中,随着中国法治建设的不断完善,在市司法局的领导和支持下,在社会各界的关心爱护下,在全体员工的共同努力下, 山东求是和信律师事务所取得了耀人的业绩。求是和信所由合并时的40余人发展到现在的120余人,下设十二个中心二十五个专业部门,成为潍坊市规模最大的律师事务所,各项指标连年位居全市第一,位列全省、全国前茅。合并八年后的2008年,便获得了全国律师业最高集体荣誉——全国优秀律师事务所称号,2019年又被全国律师行业党委授予全国律师行业先进党组织称号,合并以来先后被授予全省“十佳”律师事务所、全省规范执业先进集体、全省司法行政先进单位、潍坊市文明诚信示范单位等荣誉称号,被省司法厅记集体二等功一次。有多名律师先后被评为全国优秀律师、全国律师行业优秀共产党员、全国律师行业党员标兵、全国维护残疾人合法权益先进个人、全国模范志愿律师、“1+1”中国法律援助志愿者行动“杰出贡献者”、山东省优秀共产党员、全省十佳律师、全省十大杰出青年律师、全省优秀女律师等荣誉称号。自筹资金建成了自主产权的19000余平方米的办公大楼——求是大厦,为律师建造了26层的员工宿舍——和信家园。

求是和信正在中国法治建设的大道上,向着实现“建设百年强所、辉煌律师事业”美好愿景迈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