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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络产品安全漏洞管理规定》9月1日起施行

来源:求是和信网      日期:2021-07-20 11:24      发布人:qshx      浏览量: 1946
  为防范网络安全重大风险,保障国家网络安全,近日,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互联网信息办公室、公安部联合印发《网络产品安全漏洞管理规定》(以下简称《规定》)。《规定》自9月1日起施行。
 
  《规定》旨在维护国家网络安全,保护网络产品和重要网络系统的安全稳定运行;规范漏洞发现、报告、修补和发布等行为,明确网络产品提供者、网络运营者,以及从事漏洞发现、收集、发布等活动的组织或个人等各类主体的责任和义务;鼓励各类主体发挥各自技术和机制优势开展漏洞发现、收集、发布等相关工作。
 
  《规定》明确提出,从事网络产品安全漏洞发现、收集的组织或者个人通过网络平台、媒体、会议、竞赛等方式向社会发布网络产品安全漏洞信息的,应当遵循必要、真实、客观以及有利于防范网络安全风险的原则,并不得刻意夸大网络产品安全漏洞的危害和风险,不得利用网络产品安全漏洞信息实施恶意炒作或者进行诈骗、敲诈勒索等违法犯罪活动;不得将未公开的网络产品安全漏洞信息向网络产品提供者之外的境外组织或者个人提供。
 
  《规定》明确,网络产品提供者和网络运营者是自身产品和系统漏洞的责任主体,要建立畅通的漏洞信息接收渠道,及时对漏洞进行验证并完成漏洞修补。同时,《规定》还对网络产品提供者提出了漏洞报送的具体时限要求,以及对产品用户提供技术支持的义务。对于从事漏洞发现、收集、发布等活动的组织和个人,《规定》明确了其经评估协商后可提前披露产品漏洞、不得发布网络运营者漏洞细节、同步发布修补防范措施、不得将未公开漏洞提供给产品提供者之外的境外组织或者个人等八项具体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