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抢章”到“假章” 公章应有何章法?
来源:求是和信网 日期:2020-07-22 09:27 发布人:qshx 浏览量: 2519从“抢章”到“假章” 公章应有何章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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继4月26日“抢公章”,当当网创始人李国庆7日再度进入当当办公室“夺资料”。当当方面报警,李国庆接受警方调查。
李国庆的实名认证微博账号同日数次发声,称其接管当当并开始办公,出示一份加盖公章的“当当组织结构及人员调整公告”,还向小股东等发出公开信。当当方面回应,李国庆所说的接管当当网是虚假信息。截至记者发稿时,李国庆的妻子、近年来实际执掌当当网的俞渝保持沉默。
作为中国第一代互联网创业公司,当当网曾是中国首家在美国上市的B2C网上商城,上市时市值超过23亿美元。李国庆、俞渝夫妇围绕当当网管理权之争备受关注,而在“争权”过程中,“夺印”既是焦点,更牵涉法律问题。
中国政法大学经济法学副教授吴景明说,公章是对外代表公司担保及开展业务的重要载体。掌握公章的一般是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人。但法定代表人的产生必须由合法的股东会或者董事会选举产生。
如其所言,公司印章是公司的特殊财产,而非公司股东、法定代表人等人的“私有财产”。至于公司印章谁来管、谁能用,往往由公司内部管理规定来明确和约束。吴景明说,当当网作为有限责任公司,法定代表人的选举可以通过股东投票或出资比例决定,当然也要看公司章程具体有何规定。
“实践中很多人过于迷信公章。”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教授刘俊海直言,要看李国庆“夺印”行为是否合法,关键要看李国庆的股权比例、股东会决议效力和董事会决议效力。
外界注意到,李国庆方面称警方在6月就“抢公章”的调查结果是“李国庆没有违法行为”。另有律师分析李国庆7日“夺资料”行为称,这属于实际控制人家庭变故引发的公司治理冲突,并非外部无关人员的抢夺。
查询当当网的母公司、北京当当网信息技术有限公司的工商信息资料可知,尽管李国庆在“夺印”后对该公司作出一系列变动,但公司的工商信息资料并未发生相应变更,说明李国庆一方宣布的决议主要内容,如选举李国庆为董事长、俞渝不再担任法定代表人等,并未通过工商变更登记。
嵌入李国庆、俞渝之名,与2019年热播电视剧同音的“庆渝年”有何后续,李国庆“夺资料”是否违法,法律界人士认为取决于警方对治安管理处罚法相关规定的理解。但因公章一事,不少人联想到近期发生的与中国古典悲剧同音的“逗鹅冤”——腾讯与老干妈的“欠款风波”。警方查明,1600余万元(人民币,下同)的“欠款”是三名犯罪嫌疑人伪造老干妈公司印章、冒充该公司经营部经理,从腾讯处骗取而来。
“出现假章时,一般涉及民事合同的效力以及违法行为是否构成犯罪的问题。”朱逸聪说,又分为“真人假章”和“假人假章”两种情况,前者指“有代表权或代理权的法定代表人或代理人签署的合同有效”,后者则依据行为人与公司的关系、采取的手段、给公司造成的影响等判断构成违法还是犯罪。
被“假章”蒙蔽的大企业并非只有腾讯,2016年,美的集团就曾被假章骗走10亿元理财资金。媒体近日调查发现,尽管刑法等严禁伪造印章,但因存在很大的买方市场,以至于“假章”黑色产业链仍然存在。不久前,河北一个派出所在一个月内就破获两起“贩卖假证假章案”,犯罪嫌疑人仇某供述其从2018年至今已卖了几百枚“公章”。
从“抢章”到“假章”,如何才能减少因公司印章产生的法律纠纷?法学专家认为应适度淡化单独印章效力,比如“明确规定法定代表人手写签名和公司用印同时具备,才符合公司意志的完整表达”。同时要规范保管印章的使用程序,增强公司印章的公开性、技术性,例如“将公司的印章图样、用印规范明确公告,方便公众查询”。
从“庆渝年”到“逗鹅冤”,电子印章也走入大众视野。支持者认为,电子印章包含国家权威机构专门颁发的数字证书,并加盖国家授时中心时间戳,具备法律效力,无法伪造。
李国庆武力夺权被警察带走 “庆渝年”大戏要演多久
被网友称为“庆渝年”的当当网夺权大戏,再生波澜。
7月7日,李国庆宣布带人接管当当并开始办公,不过,当当网报警。李国庆称,双方在派出所接受公安调查。


李国庆强行接管当当,警方调查
7日上午9点多,当当网首先发布消息称,李国庆再次诉诸武力,带二十多人,清晨强行进入当当,撬开多处保险柜,拿走资料。公司已报警,目前处理当中。
当当网称,当当顾客的正常购买,供应商的正常结算,都不会受影响。我们尊重法律的程序,相信法律的正义。
随后,李国庆发布微博称,其携董事及代理CEO、政府事务副总、人力资源副总、市场副总、财务法务副总等依法(股东会决议,董事会决议,公司章程)接管当当并开始办公。希望俞渝配合交接。相信司法公正。
很快,当当方面对中新网记者称,李国庆已经被警察带走。他微博所称接管当当网是虚假信息,李国庆讲的股东决议、董事会决议不成立,已向朝阳法院起诉走司法程序撤销。
李国庆则在微信群发布消息表示,在香河园派出所,正在接受公安调查,不接电话。双方都接受调查。没有肢体冲突。
随后中午12点多,李国庆发布微博致歉。他称,现在当当处在依法交接时期。打扰了。当当股东之间出现了一些纠纷是暂时的。当当没错,员工没错,合作伙伴没错。我们夫妻大股东之间没有做好,对大家造成困扰表示歉意。
7日下午,李国庆发布公开信称:“争产不是我的初衷,而是出于对当当过去几年痛失战略机遇深感痛心。当当的经营必须抛弃夫妻店治理思维,摒弃私人情感的干扰。拟提请董事会,批准我辞去当当CEO职务,为此我提请董事会,选举原当当高级副总姚丹骞出任CEO,我将仅保留当当董事长一职。”
随后李国庆又发布加盖当当网公章的当当组织结构及人员调整公告,聘请姚丹骞出任当当代理CEO,主持公司全面工作;各人事调整事项一周内完成交接。
按照李国庆此前的说法,接管公章、财务章只是第一步;第二步是“组阁”,即组成班子;第三步是自己会进驻当当,开展办公,给俞渝“贴封条”。
显然,夺权大戏已经进展到了第三步。
李国庆夺权三部曲:抢公章未被认定违法
4月26日,李国庆带人去当当网“抢”走几十枚公章、财务章,并宣布已当选当当网董事长和总经理,“依法”接管当当,俞渝无权在当当公司行使任何职权。
但当当网随后声明称,李国庆抢走公章,已经报警,公章即日作废。目前公司掌握在俞渝手中。
当当副总裁阚敏透露,目前公司掌握在俞渝手中,俞渝持股52.23%,李国庆持股22.38%,他们的孩子持股18.65%(由父母代持),两个管理层合伙企业持股3.58%、2.93%。
“接管”来的公章,马上就用起来。
4月26日深夜,李国庆发布盖有“北京当当科文电子商务有限公司”公章的公告称,当当公司承认李国庆为公司董事长和总经理。俞渝应当按照股东和董事的资格与李国庆展开对话。
4月27日,李国庆否认“抢”公章,“我持股东会决议和董事会决议,接管公章、财务章,并给原保管者写了收条。前后15分钟,没有任何撕扯,何来抢?!” “当当工作需要使用印章,尽管和我联系。”
4月28日,李国庆对外发布“当当网人事调整公告”,安排俞渝负责当当公益基金。不过,当当网称,这些公章已挂失。李国庆在使用挂失的公章演闹剧。
不过,李国庆抢公章的行为并未被认定为违法。
6月13日,有消息称,李国庆“抢公章”事件已经结案,调查结果为李国庆方面没有违法行为。李国庆方面向中新网记者表示“属实”。当当网方面则回应中新网记者称,令人震惊,当当已经提请行政复议。
翻脸时间线:从创业夫妻到反目成仇
1996年,李国庆赴美考察时认识了在华尔街工作的俞渝,很快两人闪婚了。1999年,在中国互联网风起云涌之际,两人回国创立了当当网。
2010年,当当网迎来了最高光时刻,其以中国B2C第一股的身份在美国上市,被称为“中国亚马逊”。
不过,这家“夫妻店”的高光时刻并未延续太久。2016年9月,当当以5.56亿美元的市值进行了私有化退市,市值不足上市时的四分之一。
2019年2月20日,李国庆发表《离开当当创办书友会的公开信》,表示自己正式辞职,愉快“出走”,开始全新的行程。
随后当当公告称,2019年1月开始,李国庆不再担任当当网的任何职务,仍是公司股东。董事长俞渝女士兼任公司 CEO,当当网的日常管理决策由俞渝带领公司高管完成。
打击多年,用假印章行骗为何还屡屡得手?
近日,3名不法分子伪造老干妈印章诈骗腾讯一事引发热议。事实上,早在2000年,公安部就表示要建设全国印章治安管理信息系统,用来提高防范、发现和打击利用伪造印章进行违法犯罪的能力。然而,制售假印章问题一直未能根治。不法分子私刻企业印章,行骗的用途五花八门。
近日,腾讯诉老干妈无视合同长期拖欠上千万元广告费的“剧情”反转引发广泛关注。
7月1日,经贵阳市公安局双龙分局初步查明,系犯罪嫌疑人曹某、刘某利、郑某君伪造老干妈公司印章,冒充该公司市场经营部经理,与腾讯公司签订合作协议。其目的是为了获取腾讯公司在推广活动中配套赠送的网络游戏礼包码,之后通过互联网倒卖非法获取经济利益。
事实上,2018年比亚迪也遭遇过类似事件。当年7月,比亚迪发布的《关于李娟等人冒用比亚迪名义开展相关业务的声明》称,一位名叫李娟的女子,冒用比亚迪高管身份,伪造比亚迪印章,以比亚迪的名义与多家广告公司及机构展开宣传合作,但李娟用伪造的印章与任何企业所签署的合同,比亚迪均不知情,也与比亚迪无关。
相关案件牵出了一个久治不愈的问题——打击多年,用假印章行骗为何还屡屡得手?
200元就能刻个一模一样的印章
“对于企业来说,印章至关重要,是法人权利的象征。”北京市圣奇律师事务所律师郝旭东说,在现行的法律规定和司法实践中,审查是否加盖法人公章成为判断民事活动是否成立和生效的重要标准。除法律有特殊规定外,均可以使用公章代表法人意志。
然而,这么重要的企业印章,私刻却并不难。在58同城上搜索“印章”,随意拨通了3家刻章公司的电话,均表示不需要证明材料就可以刻企业印章,收费为200元,交易方式是通过微信。
“只要提供原印章清晰的照片,并且告知印章的直径,我们通过电脑1:1进行比对,能制作一模一样的。今天定,明天就能发货。”其中一家刻章公司的工作人员说。
“根据规定,刻企业印章,应到当地公安机关指定的刻章单位刻制,并且需要备案。而刻章店必须审核、提取、登记申请刻章单位有关证明文件。”郝旭东说,我国从刑法到各种规章制度都对印章制作、使用进行了详细的规定,对伪造、变造、买卖公司印章的违法行为也都规定了相应的处罚措施。如果不法分子通过伪造公司印章的手段,虚构事实或者隐瞒真相,骗取数额较大的公司财物的,可以按诈骗罪追究刑事责任。
行骗用途五花八门
公开资料显示,对于制售假印章的打击至少持续了20年。早在2000年,为提高公安机关防范、发现和打击利用伪造印章进行违法犯罪的能力,公安部就表示要建设全国印章治安管理信息系统。
2001年,针对有关部门反映制售假印章等违法活动流动性和隐蔽性强、相关查处的法律法规适用不明确、行政执法手段有限等情况,国务院法制办有关负责人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公安部门查处制售假印章是有明确法律依据的。
尽管近年来从国家部委到地方,不断打击制售假印章的违法行为,但是一直未能根治。假印章有不少需求者,不法分子私刻企业印章,行骗的用途五花八门:有的是用于借钱,比如,印某私刻湖南某电梯公司印章,并擅自以该公司作为担保人,向万某借款100万元;有的是图方便,比如,在广州做模具刀片销售生意的刘某,为了签订合同和送货结款方便,省去来回跑路,于是私自模仿其代理的两家公司印章的信息,伪造了两枚假印章;还有的是制作报销凭证,比如,郭某从多家餐厅购买真发票,然后私刻餐厅的印章,自行打印酒水单、结账小票等,制作全套的报销凭证,出售给一些医药代表……
制售假印章网络化、家族化、团伙化、跨区域化等特点则增加了监管打击的难度。对此,有评论认为,制售假印章屡禁不止的根本原因是风险小、回报高。
给印章加芯片
印章虽小,事关重大。公安部治安局副局长张佐良曾表示,伪造、变造印章以及由此衍生出的假公文、假证件、假资质、假合同等被不法分子使用,实施诈骗和招摇撞骗等违法犯罪活动,直接侵害了国家机关、企事业单位、人民团体、社会团体、个体工商户及其他组织的正常社会活动和信誉,严重妨害了社会管理秩序,侵蚀了社会诚信体系建设。
公安部在加大打击制售假印章的力度的同时,不断创新监管方式。2018年3月,公安部部署开展了全国印章刻制业治安管理改革工作。截至2019年3月,共破获制贩“三假”(假印章、假公文、假证件)刑事案件7502起,抓获犯罪嫌疑人8054名,成功侦破一批跨区域广、涉案人员多、团伙专业性强、影响危害大的大要案件,有力震慑了此类违法犯罪活动,有效净化了社会治安环境。
与此同时,公安部已专项部署推广应用印章安全芯片,借鉴第二代居民身份证的芯片技术,在印章中植入专用安全芯片,来防止伪造变造。
有专家表示,依靠技术并不能完全防范道德风险。一方面,要加强教育,引导公民拒绝刻制、使用假印章。另一方面,要加强诚信社会建设,用私刻印章获利行为一经发现,记入个人诚信记录。
就防止印章被私刻,郝旭东提醒企业,要建立完善的印章管理制度,把控好印章在使用、更换等日常管理中各个环节,定期检查使用情况。在以上基础上,还需要建立印章管理应急机制。当出现印章被仿冒或遗失的情况时,立即启动相应的应急程序,及时向公安机关报案。
公章的合法控制和管理
公司印章在司法实践中多被作为公司的财产对待。物,分为一般的物和特殊的物。公司印章则为公司的特殊财产,区别于债权、股权、知识产权等各项财产权益。从所有权角度看,公司印章的所有权人为公司,并非公司股东、法定代表人等的“私人财产”。
我国公司登记管理条例第二十五条规定,公司凭公司登记机关核发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刻制印章。印章包括公章、法定代表人印章、公司财务专用章、合同专用章、发票专用章等。公司印章是公司外在意志的代表标志,随着社会的发展,公章的重要性有所降低,其功能与自然人签字基本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然而,某人带走公司印章并不代表已经取得了公司控制权。管理者的行为还要受公司章程、股东会议事规则、董事会议事规则等程序规定的约束。即有权之人使用公司印章,才能行使公司管理权。股东会作出解除法定代表人职务决议后,在尚未办理法定代表人的变更登记手续前,原法定代表人职务已经被解除,原法定代表人不再持有公司印章,应当予以交接返还。
实践中,办公室、财务室或对外签订合同的雇员等公司印章的持有人,均为形式上的保管人员,法定代表人或其他公司章程明确的印章持有人是实质掌管人。在公司印章返还纠纷案件中,仅能要求公章实质掌管人履行返还义务,而不能要求形式保管人员履行返还义务,除非公司印章的形式保管人基于自己的意思占有公司印章并拒绝返还。
关于印章丢失赔偿数额问题,司法实践中是以公司刊登公章遗失声明及重新制作公司印章的费用为准,而不会将第一次制作公章的费用和因遗失公章给公司造成的损失计算在内。
“夺章”不能简单以抢夺罪论
抢夺公司印章不等同于抢夺普通财物,更不能简单地以抢夺罪来论。
一般情况下,公司印章的物理价值为几十元到几百元不等。抢夺公司印章,抢的不是小小印章本身,其本质上是对公司控制权的抢夺。然而,公司印章的经济价值不能以公司资本市值来论。盗窃或者抢夺公司印章,不能等同于盗窃或抢夺公司资产,也不能以公司资产数额多少来衡量盗窃或抢夺行为的违法程度。如果抢夺公章的人意在抢夺公司控制权,并没有非法占有公司财产的目的,公章仍然用于公司日常管理和交易活动,其抢夺公司印章的行为不能构成抢夺罪。
根据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五十二条规定,伪造、变造或者买卖国家机关、人民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或者其他组织的公章的,处10日以上15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1000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5日以上10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500元以下罚款。根据刑法第280条规定,伪造公司、企业、事业单位、人民团体的公章的,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并处罚金。因此,对于公司来说,伪造印章才能构成犯罪。抢夺公章的行为,尚未纳入刑法范畴去规制。
对于公司印章谁来管、谁能用,法律及行政法规尚无强制性规定。公司印章管理使用规定往往由公司内部管理规定来明确和约束,由公司权力机构来决定。
实践中,由于商事规则的复杂性、防范意识淡薄等原因,往往出现了公司印章与法人意志冲突的情形,如无权之人加盖真章,有权之人加盖假章。加盖公章的效力本质上取决于盖章之人的权限,即盖章的人是否具有代表公司的资格。
首先来看无权之人加盖真章。公司工作人员在得到授权后,使用公章的行为均代表公司意志,经济收益由公司享有,法律责任也由公司承担。如仅加盖公章而无经办人员签字的情况,虽然表面上看有公司授权,但如果能够证明并非法人的真实意思表示,则可认定为合同欺诈行为。又如公司印章管理人员利用掌握公章之便,私盖公司印章为自己提供担保的冒用行为,即使使用的是真公章,因为使用之人无权,也属于无权代理行为。
再来看有权之人加盖假章。实践中,有些公司存在两套甚至多套公章。2019年,最高人民法院出台《全国法院民商事审判工作会议纪要》明确规定:“人民法院在审理案件时,应当主要审查签约人于盖章之时有无代表权或者代理权,从而根据代表或者代理的相关规则来确定合同的效力。”也就是说,只要盖章的人具有代表公司的资格,即使盖的章不是工商登记的公章,签约等法律行为也是有效的。
如何合法取得印章控制权
在法律实践中,公司股东常常因为争夺公司控制权而对公司印章占有和使用产生争议,甚至为此反目成仇。公司股东认为公司印章的持有人可能损害公司利益的,只能依照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依法召开股东会临时会议,以股东会决议的形式,更换公司法定代表人,进而产生新的公司印章持有人。
根据公司法规定,股东会是公司的最高权力机构,它由全体股东组成,对公司重大事项进行决策,有权选任和解除董事,依法作出的股东会决议具有法律效力。但是股东大会的召开必须符合法律程序,才能获得法律认可。例如,召开公司股东大会,应当将会议召开时间、地点和审议事项提前20天通知各个股东。如果股东大会的召开没有履行法定程序,没有参加大会的股东可以申请将股东大会决议予以撤回。在当当网案例中,部分股东宣称召开股东会,但其他股东对此不予认可,即使真的召开过股东会,其他股东仍然可以以不符合法定程序为由将股东会决议予以撤销。
一旦股东会依法作出决议,更换了公司法定代表人,原印章持有人就应当履行交还义务,如果拒不交还,新任命的公司法定代表人可以到法院提起印章返还之诉,请求法院判决对方返还。举例来说,注册资本200万元的某公司,大股东傅某持股占40%,任执行董事、法定代表人,其余三位股东各占20%。公司召开临时股东大会并作出决议,免去傅某执行董事、法定代表人职务;选举另一股东王某为执行董事、法定代表人。但原执行董事傅某以自己为大股东有权持有公司证照为由,拒绝返还公章等公司证照。新法定代表人王某以公司名义起诉傅某返还公司经营所需证照。法院经审理认为,股东会决议对各方均有约束力,傅某作为公司股东、原法定代表人,应当执行股东会决议,最终判决支持了新法定代表人王某的诉讼请求。
值得注意的是,如果股东大会已经作出变更法定代表人的决议,但是还没有到工商部门办理变更手续,原法定代表人仍然有权代表公司,如果此时其继续使用公司印章签订合同,对公司以外的善意相对方仍然有效。公司应当继续履行合同,以保护善意第三人的利益;如果继续履行合同,对公司造成损失的,则由公司印章使用人承担赔偿责任。
结束语
增强公司印章的公开性、技术性有利于公司印章的合规管理。公司印章知晓人群越大,越有利于提升其公信力。在公司用印方面,可以建立健全商事公告制度,将公司的印章图样、用印规范明确公告出来,方便公众查询用印是否规范,避免印章盗用、冒用、伪造印章等情形的发生。在当当网抢夺印章事件后,当当网公司第一时间发声,明确原印章失效,就是商事公告的具体情形。此外,随着技术发展,互联网电子签章、二维码用印可以有效提升用印科技含量,甚至对每次用印进行时间、人员认证,有效防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