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宗习、王美慧律师为淮北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案的袁某成功办理取保候审
来源:求是和信网 日期:2019-03-05 10:31 发布人:qshx 浏览量: 1168
李宗习、王美慧律师为淮北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案的袁某成功办理取保候审
2019年2月1日,本所刑事法律事务部律师李宗习、王美慧为安徽淮北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案的袁某成功办理取保候审。案件办理过程:
2019年1月10日,犯罪嫌疑人袁某因涉嫌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罪被淮北市公安局杜集分局刑事拘留,羁押于淮北市看守所。
2019年1月13日,袁某家属委托李宗习、王美慧律师担任袁某的辩护人。
委托人利益无小事,委托人利益就是我们的利益。
2019年1月13日,办理完委托手续,王美慧律师即赶往淮北。2019年1月14日上午,王美慧律师在淮北市看守所会见了袁某,向其了解案件情况并告知袁某依法享有的诉讼权利。会见中,袁某表示自己没有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的犯罪行为,希望辩护律师为自己申请取保候审。
2019年1月14日下午,王美慧律师赶至淮北市公安局杜集分局向办案人员了解案件情况,沟通取保候审事宜。办案人员表示根据本案情况,对原告取保候审可能性较小,辩护律师针对案件情况进行了积极沟通、争取。
期间,辩护律师多次与杜集区公安分局办案人员进行电话沟通,争取办理取保候审。在与办案人员的多次沟通中,辩护律师了解到办案人员认为袁某态度很差,隐瞒了有关案件事实,这种情况下不可能对其取保候审。辩护律师通过积极的与袁某家属沟通,认为袁某虽然可能未参与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但确实向公安机关隐瞒了有关事实,这样对为其申请取保候审确实不利。
李宗习律师遂于2019年1月24日深夜赶至淮北市,第二天上午在淮北市看守所会见袁某,再次向其了解有关案情,详细为其解答法律咨询,解答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的犯罪构成以及有关犯罪事实如何认定等相关法律知识。告知其如果没有实施违法行为就要如实告知公安机关,有些行为实施了不一定就是犯罪,也应实事求是的告诉公安机关。也没有必要为他人隐瞒某些事实,这样做并没有实际意义。有些事实,例如与某些人的关系等更没有必要隐瞒,也隐瞒不了,这些事实公安机关很容易查清,实际上也已经查清。为袁某分析其行为可能导致的后果以及对取保候审造成的影响。会见后,袁某表示自己愿意如实向公安机关供述案件事实。李宗习律师遂联系办案人员请他们再提审袁某,袁某愿意配合。办案人员表示临近春节,他们很忙,他们对袁某是否愿意如实供述没有兴趣。在辩护律师的再三请求下,办案人员同意提审袁某。
回到潍坊后,辩护律师立即与袁某家属积极沟通,得知袁某还是没有向辩护律师如实陈述有关案件事实。袁某隐瞒这些事实没有任何意义,但会影响办案机关对其看法,不利于公安机关尽快查明案件事实,甚至可能涉嫌其他犯罪,不利于为其申请取保候审。了解到这些情况后,辩护律师认为有必要在办案机关再次提审袁某之前会见袁某,动员其如实供述。李宗习律师遂于2019年1月27日(周日)赶往淮北会见袁某。2019年1月28日,周一上午一上班,辩护律师即赶至淮北市看守所会见,力争在办案机关提审之前先会见袁某。
幸运的是,虽然会见的律师很多,律师会见室很少,律师会见需要排队,但因为辩护律师早早赶到看守所,所以在第一轮就被安排了会见袁某。会见时,李宗习律师再次对袁某详细介绍了有关法律规定,为其分析了其行为可能导致的后果。袁某承认其隐瞒了有关事实,其这样做的目的是担心自己说的越多,会惹火烧身,所以少说为妙。经过李宗习律师的耐心解答,袁某决定放下包袱,如实供述,配合公安机关查清案件事实。
会见结束后,李宗习律师电话联系办案警官,得知他们已经在看守所,准备提审袁某。李宗习律师遂要求与办案警官见面,当面进行了沟通。李宗习律师提出虽然袁某隐瞒了有关事实,但根据律师了解的情况,应该不存在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的行为,即使存在,也情节轻微,建议对袁某变更强制措施,对其取保候审。办案警官表示提审后根据调查的情况再做决定。
此后,经与办案警官电话沟通,得知他们根据袁某供述的情况正在河南调查取证,案件会尽快向检察院提请逮捕,由检察院决定是否对袁某实施逮捕。
2019年1月30日,淮北市杜集区检察院的办案人员电话联系辩护律师,询问对袁某案的意见,辩护律师认为根据辩护人了解的情况袁某的行为不构成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罪。即使涉嫌犯罪,情节也显著轻微,没有逮捕的必要。
2019年2月1日,淮北市公安局杜集分局办案人员通知辩护律师为袁某准备取保候审的相关手续,为其办理取保候审。当日,袁某被取保候审,走出看守所,回到家中与家人度过了一个团圆的春节。
办案心得:
刑事辩护业务是一类对专业性要求比较高的业务,经验是律师致胜的重要法宝之一。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及其家属可能目的不同、想法各异;每个办案单位、办案人员的具体做法、理念也会千差万别;每个案件的具体情况也不会完全相同。所以,有些程序化的东西可以总结、重复使用,进行标准化,但每一个案件的辩护方案不会是完全相同的。只有经验丰富,专业法律知识掌握娴熟,才能对案件作出正确的判断,才能不被客户的一些不正确的做法左右,才能帮助客户做出正确的选择。
本案之所以成功为袁某办理取保候审,得益于承办律师在受理案件后,积极开展工作:第一时间会见犯罪嫌疑人;积极与办案机关沟通;积极与嫌疑人家属及相关人员沟通,准确的把握案件事实,帮助袁某及其家属做出正确的选择。
当然,既然委托了律师,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及其家属能够相信律师的专业能力及职业操守,如实的向辩护律师陈述案件事实,是帮助律师做出正确判断的前提,也会少走弯路,这一点非常重要。
李宗习律师简介

毕业于武汉理工大学,工学学士,民革党员。现任全国优秀律师事务所——山东求是和信律师事务所刑事法律事务部主任,潍坊市律师协会刑事专业委员会副主任,山东省律师协会刑事专业委员会委员,潍坊仲裁委员会仲裁员,山东省优秀律师,潍坊市优秀律师。
李宗习律师1999年执业,主要业务方向为刑事辩护及刑事诉讼代理。至今办理了一些在全市、全省乃至全国都有重大影响的职务犯罪案件、涉毒案件、涉税、涉黑案件、群体性犯罪案件。已办理刑事辩护及代理案件四百余件,涉及六十多个罪名。尤其在职务犯罪、涉税、涉毒案件的辩护中,积累了丰富的经验。
李宗习律师热心公益事业,做了大量的法律援助案件。2013年7月,李宗习律师自愿报名参加了为期一年的“1+1”中国法律援助志愿者行动,到边疆地区云南省德宏州陇川县提供法律援助,由于工作出色,2014年7月被司法部律师公证工作指导司、司法部法律援助工作司、司法部法律援助中心、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中国法律援助基金会联合授予“2013年度守护边疆促进民族团结的模范志愿律师”荣誉称号。2015年被山东省司法厅授予二等功。
李宗习律师还认真研究环境法律事务,积极投身于环境保护事业,是中华环保联合会首批在潍坊签约的志愿律师。
电话:0536-2080756
手机:13506477919
邮箱:li-zongxi@163.com
QQ:554721242

王美慧律师简介:

中共党员,西北政法大学法律硕士,现执业于山东求是和信律师事务所。擅长刑事辩护的理论研究与实务。曾先后在《牡丹江教育学院学报》等国内多家具有影响力的刊物上发表《关于扒窃行为的量刑之思考》、《论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与集资诈骗罪的区别》、《风险社会下贫富分化与犯罪率的关系》、《浅谈刑法的解释与罪刑法定原则之间的关系》等文章。其撰写的《滥用诉讼期限延长与慎用非羁押措施的价值偏见》一文荣获2018年山东省律师优秀论文“刑事类”三等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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