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白百何出轨门看狗仔队法律风险
来源:求是和信网 日期:2017-04-17 15:09 发布人:admin 浏览量: 1550
从白百何出轨门看狗仔队法律风险
王平律师
近日,“白百何出轨”事件不断发酵,白百何的形象瞬间崩塌,白百何代言品牌的公关们忙叫苦不迭,紧锣密鼓的请律师审查代言合同违约条款是否包含此种情形,能否追究白百何的违约责任。此事件不仅使白百何的名誉受到冲击,家庭受到破坏,同时给白百何的商业价值也带来巨大影响。白百何老公陈羽凡在朋友圈作出反应称“毁我者莫猖狂,毁我家者必让你亡!你不知道怎么做男人,我就好好教教你!”虽然不确定这话具体是针对什么人,但可以看出白百何老公陈羽凡对参与报道和策划此事有关人等的愤怒。而4月16日凌晨陈羽凡发视频正式声明其与白百何早于2015年协议离婚,请求大家的宽容和理解。那么,对于被称为“中国内地第一狗仔”的该事件爆料人卓伟,从法律角度看,白百何能对他主张些什么呢?卓伟又面临哪些法律风险呢?
从泰国戏水一指禅和当街摸臀杀所曝视频及图像资料来看,影像资料均获取于公众场合,白百何作为公众人物,其隐私权是受限制的,在公共场合的行为可以视为对隐私权的让渡或放弃,所谓“欲戴王冠,必承其重”。因此,拍摄者在公众场合获取其照片和视频的行为并没有侵犯其隐私权。相反,如果是在白百何家中或其它私人空间,未经允许他人擅自拍摄并公开宣传,则涉嫌侵犯其隐私权、名誉权等权利。 以娱乐圈道德卫士自居,并怀揣“新闻理想”的卓伟,被称为“娱乐圈纪检委”,其多次对明星丑闻进行报道,又面临何种法律约束和风险呢?
首先,坚持新闻客观主义,即报道的事情首先应当是客观真实的。白百何出轨视频播放后,也有人称,视频资料较模糊,看不清面目,疑似王珞丹。那么如果不是白百何,白百何完全可以向卓伟及相关媒体主张名誉权受到侵害。另外,陈羽凡发布声明称与白百何已于2015年协议离婚,而全民星探的大标题含“白百何出轨”字眼,吃瓜大众瞬时觉得卓伟糗了,但作为法律人,在未见到民政局出具的离婚证明的情况下,不做任何判断。同时,对于卓伟和全民星探是否到民政局做过离婚确认后才发布“出轨门”相关资料,也无从知晓。如果白百何与陈羽凡确已办理离婚手续,那么出轨门的报道就存在失实的问题。
其次,把握明星隐私权的度。明星隐私权虽较普通公众受到限制,但并非无隐私权。在明星的私人住宅范围内发生的事情,如未被明星本人邀请或允许而擅自进行拍照或拍照后传播,都是侵权的,再比如擅自窃听明星私人通话等。正是因为卓伟始终扣紧 “公众场合”获取资料 ,使卓伟在面对众多明星的侵害隐私权的指责甚至起诉时,能淡定从容。
最后,把握好刑事犯罪的界限。在白百何事件被曝后,关于狗仔队的生存和盈利方式也被再次挖出。网传狗仔队靠全民流量或明星的“封口费”获取利益,甚至有人网传这次“白百何出轨”被曝光是因为“封口费”没谈拢。这些是否真实我们无法确认,但从法律角度讲,如果卓伟是在拍摄明星照片后,向明星索要“封口费”,否则就将照片或视频曝光,那么该种行为可能构成刑法上的“敲诈勒索罪”,需要慎重。当然,卓伟表示,自己不会做出此种行为。
一入圈内深似海,从此不是自由身。艺人成名后作为公众人物,隐私权受到限制,狗仔队在对明星监督的同时也要遵守法律底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