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宗习

( 合伙人)
民革党员,执业证号13707199910831828,武汉理工大学工学学士

执业经历

办理刑事辩护及代理案件四百余件,其中较有影响力案件有安丘牟山水库案、“7.22”案件张某某故意杀人案、青州“4.22”大火事故王某某工程重大责任事故案、潍坊医学院原院长高某某受贿案、潍坊烟草专卖局原局长吴某某受贿案、嵇某某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案。擅长刑事辩护、刑事诉讼代理、行政诉讼代理、环境保护等法律事务。

社会职务

潍坊市律师协会刑事专业委员会副主任,潍坊仲裁委员会仲裁员,山东省律师协会刑事专业委员会委员,潍坊市法学会刑法学研究会理事

荣誉奖项

山东省优秀律师,潍坊市优秀律师,山东省司法厅二等功,潍坊仲裁委员会仲裁员,潍坊市司法行政系统先进个人,潍坊市律师协会刑事专业委员会副主任,2013年度守护边疆促进民族团结模范志愿律师

工作语言

中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