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金元

( 合伙人)
中共党员,刑事法律中心主任。执业证号13707200210868376,华东政法大学法学学士

执业经历

李金元律师自2002年执业起即专注于刑事法律领域理论研究及实务。执业20余年来,参与办理刑事辩护及代理案件三百余件,其中一些职务犯罪案件、经济犯罪案件等在全市、全省都有较大影响,如潍坊市首例走私普通货物案、首例侵犯商业秘密案、首例损害商品声誉、商业信誉案、首例倒卖承兑汇票被控非法经营案、潍坊涉案案值最大的公海走私柴油案、刘某某(正厅级干部)受贿案、秦某(正县级干部)受贿案、山东平度非法聚集案等。同时,还曾为福田雷沃重工股份有限公司、昌大建设集团有限公司等提供企业经营刑事法律风险防控服务。

社会职务

潍坊市人民政府专家顾问库成员、潍坊市寒亭区人民政府专家顾问库成员

荣誉奖项

山东省首届公诉人、律师控辩对抗赛团体一等奖、优秀辩手

工作语言

中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