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伟华

( 专职律师)
中共党员 执业证号13707201711177978,吉林大学法律硕士

执业经历

在三十余起企业清算及重整案件中担任管理人,为三十余位破产案件债权人及重整投资人提供专项法律服务;承办的多起重大复杂案件取得发回重审、改判的良好效果。承办的山东浩然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破产清算案、山东瑞通置业有限公司破产重整案被评为山东省管理人协会、潍坊市管理人协会评为优秀案例

社会职务

潍坊12355·彩虹伞签名律师送法进校园公益律师

荣誉奖项

潍坊市首届律师与公诉人辩论赛优秀辩手

职业资格

证券从业资格证

学术成果

《论个人破产制度的构建》《债权人代位权制度与破产程序的衔接》等多篇论文被潍坊市律师协会评为优秀论文

工作语言

中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