窦荣刚、杨卫华律师受邀参加潍坊学院政法实务大讲堂
来源:求是和信网 日期:2023-11-20 09:55 发布人:qshx 浏览量: 143811月12日晚,山东达洋律师事务所主任律师孙瑞玺在潍坊学院作题为《刑辩律师辩护的利器:以一则真实案例为中心开展》的实务讲座,我所刑事合规中心主任、政法学院兼职教授窦荣刚、政法学院副教授我所兼职律师杨卫华作为与谈人参与活动。政法学院法学专业学生共计200余人参加。
孙瑞玺律师通过自己办理的聚众扰乱社会秩序罪获不起诉的真实案例出发,引出问题,结合自己的办案思考及英美法系国家和大陆法系国家的刑事诉讼制度,详细阐述了依据和论据的关系问题,以及论据是什么的问题和区分依据与论据的原因。
窦荣刚律师就讲授主题谈了自己的理解。他认为孙瑞玺主任所讲的辩护依据,主要讲的是法律适用问题;所讲的辩护论据,就是律师可以用来说服法官接受辩护观点的根据。刑事辩护是一个由证据材料通往辩护观点的论证过程,其中又包含对证据材料进行审查论证以认定事实、对事实进行拣选研判以论证是否符合法律适用两个过程层面。辩护依据和论据是这两个过程层面的核心问题,值得法律实务工作者和同学们继续深入研究。
杨卫华律师认为本案的关键点在于涉案土地使用权的归属问题,如果涉案土地的使用权属于犯罪嫌疑人,犯罪嫌疑人以集体抗争的形式表达的利益诉求就具有正当性从而阻却违法性。结合孙瑞玺主任谈的有效辩护,认为需要关注认罪认罚语境下的有效辩护问题。关于类案检索方法,认为在司法实践中首先考虑本省司法机关的判例,如果能找到承办法官本人以前的判例效果往往更好。针对美国司法制度中的毒树之果理论,杨卫华结合美国证据规则中面条里只能有一只臭虫理论,阐释了我国刑事诉讼中的证据制度。
此项活动是我所律师发挥自身实务经验丰富优势,助力法学学科生立德树人、实践能力的提高,积极参与社会公益活动,进一步加深与政法学院的深入合作的又一新举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