做党和人民满意的好律师 | 山东求是和信律师事务所马鸽律师受潍坊市潍城区交通运输局邀请开展专题培训会
来源:求是和信网 日期:2022-08-10 09:01 发布人:qshx 浏览量: 1606

山东求是和信律师事务所受潍坊市潍城区交通运输局的邀请,在潍城区交通系统、公路系统内部开展了一场《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山东省行政执法监督条例》专题培训会,我所马鸽律师担任此次培训课的讲师。本次课程围绕2021年7月15日实施的新《行政处罚法》的知识点和案例进行讲解,并对《山东省行政执法监督条例》进行了深入分析讨论。
马鸽律师总结了新《行政处罚法》的十大亮点,包括首次明确行政处罚的概念、完善行政处罚的种类、行政处罚实施权向基层延伸、细化行刑衔接制度、修改行政处罚时效、确立行政执法“三项制度”的法律地位等等,并结合近几年发生的行政处罚纠纷案件,对新《行政处罚法》的新规定进行了全面分析与讲解。
《山东省行政执法监督条例》于2015年5月1日起施行,该《条例》是我省出台的第一部加强行政执法监督、规范行政执法行为的地方性法规,填补了我省在行政执法监督领域的地方立法空白。该《条例》制定出台历时三年,过程比较艰难,甚至遇到一定抵触,因为这是一部政府内部进行层级监督的法规,这恰恰从侧面说明了这部法规的力量——用监督“利剑”管住权力“任性”。《条例》具体规定了实施行政执法监督的十项基本措施,主要包括:行政执法主体公告制度、行政执法人员持证上岗和资格管理制度、行政执法裁量基准制度、行政执法案卷评查制度等,这些措施基本涵盖了对行政执法行为的完整链条监督。《条例》实施后,最受关注的是“临时工执法”问题能否根绝。行政执法人员持证上岗和资格管理制度要求,行政执法机关聘用的劳动合同制人员、劳务派遣人员、临时借调人员以及其他无行政执法资格的人员不得从事行政执法工作。

马鸽律师结合实际的行政处罚案例,对常见的行政执法问题深度分析,对执法人员在需要注意的执法细节,如何规避风险、文明执法、实现“程序公正”等问题给出了进一步的建议。此次培训会也进一步加深了执法人员对各项法律法规的理解,充实了执法队伍的专业知识水平,有助于行政执法监督工作顺利开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