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晓峰

( 合伙人)
中共党员,管理委员会成员,执业证号:13707200210260214,公司运营法律事务中心主任,山东大学法学学士。

执业经历

先后担任寒亭区人民政府、潍坊市公路局、中国石化山东潍坊石油分公司、山东潍焦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山东银鹰化纤有限公司、山东恒涛节能环保有限公司、山东中海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潍坊港华燃气有限公司、山东高创建设集团有限公司、潍坊滨海旅游集团有限公司等二十余家政府及企事业单位常年法律顾问。代表性业务有潍焦控股集团有限公司职工股权激励,豪迈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职工股权激励,山东掬水台酒店管理有限公司股权激励,山东景芝酒业股份有限公司混改,山东海化集团有限公司国有股权无偿划转,山东万豪纸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国有股权退出改制及股权激励等。

社会职务

山东省律师协会公司法律委员会委员、潍坊市人民政府法律顾问专家库成员、潍坊仲裁委员会仲裁员

学术成果

《浅析我国银行资产证券化存在的问题及建议》、《非上市中小企业股权激励浅析》

工作语言

中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