于子山,中共党员,法学本科学历。自1988年起从事法律服务工作。执业以来,代理办结各类案件近千件,以其认真、踏实、务实的工作作风,赢得了广大客户的赞誉,对土地制度、侵权损害赔偿、公司实务等方面有较深研究,尤其在农村集体用地、农民权益维护、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以及旧城改造等法律事务领域积累了丰富的经验,并为多家单位、村委担任常年法律顾问。